关于印发《2020 年临沂市初中后 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 招生录取工作方案》的通知 各县区招生委员会,各招生院校: 现将《2020 年临沂市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、高等师范教育及 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实施。 临沂市招生委员会 2020 年 6 月 22 日 - 2 - 2020 年临沂市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 教育及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 2020 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(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 培养、五年制高职)、高等师范教育(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、 五年制师范)、三二连读高职及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,根据省 教育招生考试院《关于做好山东省 2020 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 等师范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鲁招考〔2020〕21 号)等文件精神, 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《2020 年临沂市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 范教育及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方案》。 一、组织机构 (一)市教育局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我市 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。 (二)招生院校成立由校长、纪检书记、招办主任等人员组 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本校录取工作。要建立专门工 作机构,配备包括计算机技术人员在内的工作人员。 二、招生计划 招生院校要依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,科学核定办学规模和 年度招生人数,合理确定专业设置及分专业招生计划,“3+4”高 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,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招生计划、 市属普通中专学校和跨市招生的外地普通中专学校的招生计划由 省、市下达并向社会公布。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,严 禁超计划招生。 三、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 - 3 - (一)填报志愿时间 8 月 3 日 (每天 9:00 至 17:00),填报“3+4”高等职业教 育高等师范教育志愿(如需二次征集志愿另行公布)。 8 月 9 日-10 日(每天 9:00 至 17:00),填报五年制高职、三 二连读高职志愿。 8 月 20 日-8 月 21 日(每天 9:00 至 17:00),填报五年制高 职、三二连读高职征集志愿及普通中专志愿。 (二)填报志愿要求 1.根据省教育厅规定,2020 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志愿填报 及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在《临沂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工作 平台》上完成。 考生通过《临沂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平台》填 报志愿,按照市教育考试中心公布的学校招生计划、填报志愿时 间及程序填写志愿信息。填报的志愿信息要准确无误,因考生本 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。 2.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,结合考试成绩,参照各学校 招生计划或网上新公布的征集计划填报志愿。慎重选择报考学校 及专业,已被学校录取的考生,不能再填报其他批次志愿信息。 3.考生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重要依据,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 填报,学校和教师不得干预,也不得由他人代替填报。考生网上 确认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。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 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。 4.各级招生考试机构、有关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填报志愿工 作程序,做好对考生填报志愿信息的咨询服务工作。引导考生全 面掌握招生信息,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,合理填报志愿。 - 4 - 5.填报“3+4”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志愿的考生,要求 初中学籍注册在我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,且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 平考试成绩位次在我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 55%、非考试科 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。其中,艺术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位次排名可放宽至在所在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 75%。 6.报考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及初中起点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, 要求初中学籍注册在我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,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原则上应达到考试满分分值的 60%。 7.报考高等师范教育及初中起点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 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。不参加面试者,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。 8.填报志愿网址:临沂市教育局官方网站。 四、录取原则及要求 (一)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招生录 取工作,按照“志愿优先、成绩优先”的原则进行。市教育考试 中心负责监督招生院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、招生计划情况,纠正 违反国家招生政策、规定的行为。 (二)“3+4”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,五年制高职、三 二连读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由省、市分级管理。根据学校招生计划、 考生志愿,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。总成绩相同者, 录取语数英三科总成绩高者。语数英三科总成绩相同,依次按照 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。 (三)普通中专学校招生录取,根据学校招生计划、考生志 愿,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总成绩相同者,按照前述 办法录取。未完成招生计划的,可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 力者,实行注册入学。 - 5 - (四)招生院校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录取的各项 工作。招生院校在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,必须将考生的录取专业 信息上传市教育考试中心,以便及时公布缺额计划、征集填报志 愿。因未及时上传或上传信息错误造成的问题由相关院校负责处 理。 五、工作要求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录取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, 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,历来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。各级 招生考试机构、各招生院校要从讲政治、顾大局、保平安、促稳 定的高度,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意义,坚持公平、 公正、公开的招生原则。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,采取有效 措施,强化对录取全过程的管理。 (二)规范招生管理。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 生志愿录取考生,在招生录取各个环节工作中,必须严格按照《信 息标准》数据库格式建立报名考生信息数据库,在规定时间将考 生志愿信息回传市教育考试中心。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回传,与《信 息标准》不一致的院校信息,市教育考试中心拒绝接收。 (三)严肃招生纪律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、各招生院校要自 觉遵守招生纪律,严禁违规招生。任何院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 机构组织参与招生,不得进行不实招生宣传和以任何形式实行有 偿招生。对违反招生政策,弄虚作假或违规录取的,要追究当事 人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,并予以严肃处理。